2.3 指标到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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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到校指重庆市区县属市级重点中学根据教委统招计划人数,根据初中学校班级、规格等,以一定比例招生计划分配录取名额到对应的辖区内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将统一公示。因各地政策不同,分配方式可能略有差异,在校初中校毕业生均可填报指标生志愿。
2012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19万人,指标到校生分配比例为70%。联招范围内指标到校名额为2.79万人。
2011年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9.7万人,指标到校生分配比例为70%。2010年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9万人,指标到校生分配比例为50%~70%。
基本条件:具有重庆市正式户口和推荐学校两年以上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生初中三年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业成绩优秀,其升学考试成绩达到万州录取线较高的市级重点中学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维度中第1-2项“合格”,第3-6项达到“B”等及以上。获得学校或区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其他荣誉称号的学生。
在指标到校生中,其综合素质评价公民素养、道德品质达到“合格”,其他四个维度达到a等的学生加10分。另外,在指标到校生中用5%~10%比例招收“综合素质评价+特长”的学生。
申报流程:各校按照区教委下达的推荐指标,组织初中毕业生进行自愿报名(学生必须交书面申请)和民主推荐,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生填写《委属重点中学招生录取志愿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同时将学生获奖证书等一并于6月20日前送区教委基教科。
温馨提示:各校推荐的学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考试成绩下达后,区教委根据学生志愿和升学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获奖证书等,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提出拟上报的学生名单,并将此名单在媒体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