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考重庆站 > 中考报考 > 中考体育 > 正文
来源:重庆渝中区教委 作者:重庆渝中区教委 2017-03-15 09:41:23
五、组织领导及实施
(一)为加强对中招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区教委成立中招体考办,由委领导、基教科、体卫艺科、行政办公室、区教育考试中心、卫生保健所组成的领导小组,具体组织中招体育考试工作的实施。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唐点权
副组长:李嘉婧
成员:王曦段猛杨斌季庆文
张睿邓节刘林林思羽
技术指导组成员:李立王政王强
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员全程监督考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
(二)考场设正副主考三至四人。由区教委严格选调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性强,业务素质好,且当年没有子女参加中招体育考试的人员担任考务工作。考务人员、工作人员必须佩证上岗。
(三)各校以进修学院编制的7位号码为学生的中招体考考号。具体要求见附件6。
(四)每个考生必须持中招体育考试准考证入场,经监考员逐项验证(人、照片、准考证号)后方能参加考试。
(五)考生体育考试成绩当场宣布。每一项考试完成后监考员必须把成绩填写到《重庆市中招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见附件4)上,并由考生认可签名。“重庆市中招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作为考生成绩的原始记录依据,完成成绩的计算机处理后,每名考生的成绩必须在学校显著位置统一公示3天以上,如有异议立即报告中招体考办核实,确需更正的必须由区教委中招体考办同意。在无异议后,区教委体卫艺科将体考成绩封存并于2017年5月10日前转交区教委中招体考办。之后任何人不得对中招体考成绩进行更改。中招办以考生“成绩登记表”上的成绩计入考生升学总分。
六、免考和缓考
(一)免考
1.免考对象:因身体残疾或身患严重疾病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和虽有残、伤、病但没有丧失运动能力确需静养的考生。
2.免考程序:凡需免考应由考生及其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中招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见附件5),经学校及考生家长签字同意后,由学校统一报区教委中招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同时交验相关佐证材料。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需交验区级以上(含区级)残联部门的证明材料,或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质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材料及病历资料;未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需交验区级以上(含区级)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及病历资料。免试考生的申请及佐证材料要存入考生档案。凡获准免试的考生名单必须在学校张榜公布。
3.成绩计算:因身体残疾或身患严重疾病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获准免试后,按满分的80%(40分)计入中招升学考试总分;因残、伤、病,但没有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获准免试后,按满分的60%(30分)计入中招升学考试总分。
4.纪律要求: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体育考试成绩以0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2012-2018年重庆各校录取分数线查询 | ||||
沙坪坝区 | 渝中区 | 九龙坡区 | 南岸区 | 更多区县 |
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百万名校真题直接下载!>>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