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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家长帮社区重庆站 作者:樱桃小丸儿 2017-04-18 11:16:55
要充分利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招生工作规范。对辖区内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超出核定计划的,要及时纠正,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通报批评。
中职学校未经市教委审批擅自招收的高中起点一年制、弹性学制、学分制等灵活学制学生,不予注册中职学籍。招生工作结束后,市教委将根据审定下达的招生计划核定新生录取名册,统一进行新生学籍注册。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学校的监督监察,严格落实招生责任追究办法。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规定和纪律的学校及其相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实行相应行政和纪律处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高中阶段学校或初中学校,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切实做好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服务和
宣传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招生单位要以考生为本,着力解决考生和社会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广大考生的能力。要为考生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特别是交通、食宿、安全保证、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服务。
各区县(自治县)要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应对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的工作预案,做好对暴雨、洪水及其次生灾害和疫病的应急防范工作;考试期间,要积极创造条件,营造温馨考试环境,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热情关心帮助弱势群体考生。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创新宣传形式,完善信息查询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招生信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招生宣传实效(中职学校招生计划要尽可能做到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手一册)。要及时回应处理考生关切的热点问题,适时发布招生预警,畅通考生申诉渠道。
切实强化高中阶段教育考试安全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区县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健全高中阶段教育入学考试(简称“中考”)安全保密工作管理责任制,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区县教育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公安、消防、电力、环保、交通、食药监等部门,采取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预案,防止安全事故和泄密事件的发生。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制定并细化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强化过程监管,杜绝各种违规招生事件发生,确保全市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平稳顺利的推进。
对填报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志愿的考生,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单独设立考场,并按规定时间将试卷送重庆市“联招”考试阅卷场统一阅卷。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是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区县(自治县)要逐级签订考试安全保密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要加强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的全覆盖式教育培训,重点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要加强面向广大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引导考生信守承诺,践行诚信考试,拒绝和抵制考试中的违纪、舞弊及违法等行为。
要严厉打击各种考试舞弊行为,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替考以及利用无线通讯、互联网传播涉嫌泄密的行为。特别要加强对互联网不良信息的监控和处置力度,防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非法传播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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