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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家长帮论坛 作者:中考网编辑整合 2015-05-11 22:21:22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
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是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的保障。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加强对学校教职工和其他相关人员的招生纪律约束,杜绝学校及其教职工等参与买卖生源现象。坚持做到: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生源买卖;严禁送生或招生学校干涉学生填报志愿;严禁招生学校对考生及家长许诺提前录取或进行不实宣传;严禁委托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工作;严禁向学生或家长收取保证金等;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学生合理流动。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学校的监督监察,严格落实招生责任追究办法。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规定和纪律的学校及其相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实行相应行政和纪律处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高中或初中学校,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做好招生服务和宣传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招生单位要转变观念,加强作风建设和职能转变,以考生为本,着力解决考生和社会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广大考生的能力。要为考生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特别是交通、食宿、安全保证、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服务。各区县(自治县)要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应对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的工作预案,做好对暴雨、洪水及其次生灾害和疫病的应急防范工作;考试期间,要积极创造条件,营造温馨考试环境,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热情关爱弱势群体考生。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的政策宣传工作,进一步优化招生宣传服务,创新宣传形式,完善信息查询服务平台,全面深入细致地解读本地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全面宣传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的特点,让考生和社会充分知晓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相关政策内容以及普通高中不同类型招生计划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中职学校招生计划要尽可能做到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手一册),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让学生自主选择申报接受普通高中教育或者中等职业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进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健康发展。要及时回应处理考生关切的热点问题,适时发布招生预警,畅通考生申诉渠道。
六、确保考试招生安全稳定
2015年,我市将继续按照现行中考中招政策执行不变。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区县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健全高中阶段教育入学考试(简称“中考”)安全保密工作管理责任制,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区县教育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公安、消防、电力、环保、交通、食药监等部门,采取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预案,防止安全事故和泄密事件的发生。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制定并细化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强化过程监管,杜绝各种违规招生事件发生,确保全市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平稳顺利的推进。各区县(自治县)要对填报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志愿的考生,单独设立考场,并按规定时间将试卷送重庆市“联招”考试阅卷场统一阅卷。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是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区县(自治县)要逐级签订考试安全保密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加强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的全覆盖式教育培训,重点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要加强面向广大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引导考生信守承诺,践行诚信考试,拒绝和抵制考试中的违纪、舞弊及违法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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